11月25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爱信股份(837950.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关于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交所的安排,公司2021年1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公司决定将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票,转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相应更新申请文件。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8,165,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为3.9元/股。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用于通信技术服务交付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可根据需要将超募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7,663,041.94元、29,454,480.0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02%、17.15%,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据悉,爱信股份于2016年7月19日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专业从事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内领先的信息通信技术综合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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