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星代言金融产品,继此前银保监会警示风险后,如今更是七部门联合出手。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其中对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也作出了诸多规范。
“100%稳赚的投资”“借款不求人,最高可借20万,年化利率低至3.85%”……对于此类金融类营销广告,相信大家并不陌生,看似优惠福利,但亲自一试才发现名不副实。而目前,七部门对于明星广告代言的《指导意见》中,同样对此类宣传划出红线。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提出,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引用无从考证的数据;不得对产品的价格、优惠条件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以预测投资业绩等方式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不得对借贷类金融产品一味宣传低门槛、低利率、轻松贷,引发消费者误解。
回顾近几年来,伴随着金融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金融机构曾采取明星代言等方式来树立品牌和拓展市场,并通过户外广告、线上宣传、直播间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使得其业绩快速提升,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片面夸大、引人误解等不规范宣传,甚至引发市场间较大争议。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表示,规范明星金融代言是强化金融营销活动管理的重要环节,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将统一对明星金融类代言的监管标准,督促金融机构强化金融营销宣传工作管理,从而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续建议各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范梳理金融营销宣传工作内容的合规框架,以打造优质产品及服务为基本导向,做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及沟通工作。
事关理财、贷款类行为无小事。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明星具有一定公众影响力,虽然通过明星代言或有助于增强金融产品的营销、提升品牌知名度等,但不规范、夸张甚至失实等违规明星代言行为,可能对公众产生误导,导致部分投资者财产损失;在他看来,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近年来快速增长,国内多部门及时出台监管措施,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有利于规范开展业务,更好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除了针对明星外,另对机构端,《指导意见》同样提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广告代言活动。例如,企业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应当向明星提供相关广告脚本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金融产品广告,应当主动、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遵守金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金融产品营销的规定。企业提供给代言明星体验、使用的商品,在质量、价格、交易条件和服务品质等方面应当与提供给消费者的保持一致。
此外,多方共治同样重要,《指导意见》也强调,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明星等相关群体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加大对艺术团体、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指导力度,支持艺术团体、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加强对本单位所属明星从事广告代言活动的管理,探索对明星广告代言合同、相关广告脚本进行备案管理。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营销活动的监管,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选用明星开展广告代言的有关行为。支持有关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发挥教育、引导、自律作用,鼓励有关行业道德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明星广告代言等活动开展道德评议、评价活动,发挥道德约束惩戒功能。督促明星、企业、媒体开展自查整改,切实承担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记者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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