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三板后,科创板也将引入做市商机制,以完善现有交易制度,进一步推进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进程。
1月7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规定》),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早有征兆
早在2019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提出,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区别于A股的竞价交易方式,做市商机制指做市商以自有资金或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买卖交易,通过价差赚取利润,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与流动性。
“所谓‘做市’是指在市场无交易或交易不足时创造出一个市场,这种情况下,做市商便具备了交易所部分功能。正因此对做市商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运营及抗风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作为“舶来品”,做市商机制引入新三板已七年有余。“三板做市”指数更是成为反映新三板二级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数。据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截至1月7日收盘,三板做市指数收于1453.56点,同比增长35.96%。
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的目的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引入做市商机制主要为增强市场流动性,提高活跃度。
“科创板引入做市交易,可实现‘开收盘集合竞价交易+盘中连续竞价交易+盘中做市交易’的混合交易制度’。”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表示,引入做市交易主要目的是解决科创板二级市场换手率不足、流动性不好的问题。
“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既可以提供流动性,又可以在减轻市场波动性方面发挥作用。”刘春彦分析称,做市交易与信用交易(融资融券)是相互支撑的一体化机制,信用交易能够有效平滑市场波动,而做市交易则可以减少股票市场异常波动。
周运南提醒,“也要防止做市商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以及规避极端情况下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的负面影响”。
引人注意的是,科创板做市商的门槛颇高。据《做市规定》显示,初期采用试点方式,有条件允许一些公司治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运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的券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同时,券商试点做市交易需满足“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等10个条件。
对此,华鑫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严凯文表示,之所以对做市交易业务设置高门槛,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拥有雄厚资本实力,做市商才能在双向报价时满足投资者需求,同时建立大规模证券库;二是做市交易对券商提出了如何管理证券库、分析标的、准确报价等新要求,这需要券商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资金实力。
此外,有业内专家认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也有望引入做市商机制。
“相较于主板,科创板、北交所市场交易规模较小,更适合试点做市商机制。北交所定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因此实现多种交易机制联动,能够促进证券市场流通,提高交易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培杰对记者表示。
周运南认为,北交所引入做市商机制,可为做市企业提供价格定位以及交易可能性,进而带动流动性提升;同时,也可以通过对二级市场报单进行主动撮合、积极成交来提高交易效率。
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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